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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民政局窗口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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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8日 | ||
一、设定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二、办理程序 初审—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申报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2、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和本人复印到一张纸上); 3、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女各一份); 4、离婚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 5、2寸红底或蓝底单人照片男、女各两张。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 窗口电话:3369300 投诉电话:3356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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