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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民政局窗口离婚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8日

  一、设定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二、办理程序

  初审—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申报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2、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和本人复印到一张纸上);

  3、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女各一份);

  4、离婚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

  5、2寸红底或蓝底单人照片男、女各两张。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

  窗口电话:3369300   投诉电话:335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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