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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民族成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9日

  一、事项名称:变更民族成分

  二、设定依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户籍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本辖区居民

  四、办理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及变更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3. 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审批意见书》;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0392-3392421

  八、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公安户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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