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变更民族成分
二、设定依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户籍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本辖区居民
四、办理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及变更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3. 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审批意见书》;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0392-3392421
八、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公安户籍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