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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9日

  一、事项名称: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

  二、设定依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户籍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本辖区居民

  四、办理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 《毕业证 》;

  3. 《户口迁移证》;

  4. 申请人和迁入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 本人身份证和迁入地户口簿;

  6. 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0392-3392421

  八、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公安户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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