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政服务事项 > 部门 > 市公安局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9日

  一、项目名称: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证、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因急事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申报材料

  1. 户口薄:

  2. 采集人像信息及指纹:

  3. 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六、收费标准: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七、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八、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九州路派出所

  九、监督电话:3392755

浏览次数: 【关闭
网站导航
鹤壁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办 鹤壁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建设与维护
地址:淇滨大道258号(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智慧鹤壁) 联系方式:0392-3366615 豫ICP备05010383号 2002-2014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