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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4日

  一、事项名称: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二、设立依据:《企业集团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申请条件:全市范围内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四、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工商局窗口

  五、窗口职责: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六、工作程序:

  七、申报材料:

  【1】、企业集团变更名称登记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2】、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3】、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集团登记证》。

  【4】、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母公司与新加入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其他类型成员不需要提交);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新加入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5】、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

  4、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八、法定时限及依据:20个工作日。《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原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现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九、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3337630

  投诉电话:3337779

  十一、相关下载

  企业集团变更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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