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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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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4日 | ||
一、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二、设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八十条:“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三、申请条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四、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工商局窗口 五、窗口职责:受理、审查、核准、收缴营业执照。 六、工作程序 七、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1、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 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 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 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八、法定时限及依据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原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现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九、 联系电话:3337630 投诉电话:3325162 十、相关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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