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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入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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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9日 | ||
一、设立依据:鹤政〔2010〕2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中第四章用热管理,第二十七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内申请集中供热的用户,应当向城市集中供热经营单位申请办理用热手续,用户的供热设施经审查合格的签订供用热合同。” 二、申请条件:本市规划区集中供热服务覆盖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窗口职责:查看资料,审查申报材料是否满足受理要求。 四、工作程序: 1、申请;(即办) 2、领导批复;(2个工作日) 3、审核资料;(即办) 4、现场勘查、核定;(4个工作日) 5、设计方案报建设局公用事业处审核; (2个工作日) 6、用户缴费,签订施工协议;(即办) 7、施工; 8、工程验收。用户委托,建设局公用事业处组织,企业参与,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一致,出具由各方签章认可的验收意见书。 五、申报材料: 1、集中供热入网申请; 2、小区采暖平面图、系统图;(图纸类均要供电子版) 3、各层建筑平面图(含地下室); 4、建筑平面图; 5、换热站竣工图; 6、节能建筑证明; 7、必要时提供规划、破道、绿化等相关手续; 8、河南省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证书。 六、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取标准:(民用:40元/㎡,非居民用:50元/㎡。) 收费依据:鹤发改收费(2006)159号:新增集中供热用户入网费:对我市新增集中供热用户入网费进行调整,取消入网费优惠政策,将居民住宅入网费标准调整为40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入网费标准调整为50元/平方米。 八、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392 3337603 投诉电话:0392 3386030 九、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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