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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验线、定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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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9日 | ||
一、设立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验核放线结果、核实基础测量报告等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二、申请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放线,形成规划放线测量成果。 三、窗口职责:受理验线申请,交监察支队办理。 四、工作程序: 五、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验线书面申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核验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测绘成果。 六、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3338809 3301691 投诉电话:3331677 九、相关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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