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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制定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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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07日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科室及进驻服务大厅各窗口: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党组研究,决定在市公管办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成效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要求,通过开展专项监督,着力解决行政服务大厅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提升企业和办事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20 日—7 月31 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8 月1 日—10 月31 日):机关各科室、交易中心、各服务窗口进行自查自纠,查摆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违法工作纪律等现象,严肃追究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11 月1 日—11 月30 日):机关各科室、交易中心、各服务窗口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监督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公管办党组书记及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交易中心相关同志组成。
组 长:窦付明 市公管办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许海军 市公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方 力 市公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惠玲 市公管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淑霞、范丽萍、徐日升、王化恩、姜艳辉、
王 巍、谢 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管办综合科,许海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指导各科室、交易中心及进驻服务大厅各窗口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安排,并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监督内容
重点监督机关科室“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行政服务大厅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落实行为规范、工作纪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违法工作纪律等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造氛围。利用网络、微信平台、电子公告栏等方式,就进一步加强懒政怠政问题、为官不为专项监督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行集中宣传,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增强部门和干部的忧患意识,营造 “不能不为、不能乱为、不能慢为”服务环境。
(二)查摆问题动真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精准发力。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剖析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通过自查整改、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精准制定措施。按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化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三)强化督查抓实效。懒政怠政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以督查推动落实整治,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督查相结合,全过程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对于部门就政务服务中查摆问题不到位的、问题整治不到位的、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及时责令整改。派驻纪检组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
(四)建章立制管长效。按照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要求,通过整改,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盲点,容易滋生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要及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对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采取时对应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切实解决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问题,克服“慵懒散”,提升全市行政服务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
(二)认真整改,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活动与单位各项工作、个人履职尽职结合起来,以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市公管办督查科要,对违反工作纪律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职能,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直插现场,强化执纪问责,及时通报典型问题,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敷衍应付等行为,确保专项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交流。为及时全面了解专项活动的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开展和监督工作见迹留痕 。市公管办督查科、交易中心办公室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督促进驻服务窗口和交易中心各科室认真整改,并负责收集、报送有关整改和问责情况,于每月9日将行政服务大厅和交易中心问责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三)前将活动开展情况、11月28日前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公管办综合科,按时统一汇总报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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