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中心文件

鹤壁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制定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07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科室及进驻服务大厅各窗口: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党组研究,决定在市公管办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成效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要求,通过开展专项监督,着力解决行政服务大厅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提升企业和办事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20 日—7 月31 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8 月1 日—10 月31 日):机关各科室、交易中心、各服务窗口进行自查自纠,查摆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违法工作纪律等现象,严肃追究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11 月1 日—11 月30 日):机关各科室、交易中心、各服务窗口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监督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公管办党组书记及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交易中心相关同志组成。

  组  长:窦付明  市公管办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许海军  市公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方  力  市公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惠玲  市公管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淑霞、范丽萍、徐日升、王化恩、姜艳辉、

          王  巍、谢  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管办综合科,许海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指导各科室、交易中心及进驻服务大厅各窗口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安排,并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监督内容

  重点监督机关科室“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行政服务大厅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落实行为规范、工作纪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违法工作纪律等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造氛围。利用网络、微信平台、电子公告栏等方式,就进一步加强懒政怠政问题、为官不为专项监督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行集中宣传,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增强部门和干部的忧患意识,营造 “不能不为、不能乱为、不能慢为”服务环境。

  (二)查摆问题动真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精准发力。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剖析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通过自查整改、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精准制定措施。按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化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三)强化督查抓实效。懒政怠政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以督查推动落实整治,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督查相结合,全过程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对于部门就政务服务中查摆问题不到位的、问题整治不到位的、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及时责令整改。派驻纪检组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

  (四)建章立制管长效。按照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要求,通过整改,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盲点,容易滋生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要及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对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采取时对应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切实解决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问题,克服“慵懒散”,提升全市行政服务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

  (二)认真整改,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活动与单位各项工作、个人履职尽职结合起来,以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市公管办督查科要,对违反工作纪律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职能,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直插现场,强化执纪问责,及时通报典型问题,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敷衍应付等行为,确保专项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交流。为及时全面了解专项活动的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开展和监督工作见迹留痕 。市公管办督查科、交易中心办公室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督促进驻服务窗口和交易中心各科室认真整改,并负责收集、报送有关整改和问责情况,于每月9日将行政服务大厅和交易中心问责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三)前将活动开展情况、11月28日前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公管办综合科,按时统一汇总报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关闭
网站导航
鹤壁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办 鹤壁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建设与维护
地址:淇滨大道258号(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智慧鹤壁) 联系方式:0392-3366615 豫ICP备05010383号 2002-2014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