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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先行先试走在前面的战略定位,持续创新,提升发展,较好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浚县政府、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淇滨区政府,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畜牧局、人口计生委、监察局、审计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安监局、农科院、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农信办,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鹤壁供电公司、工行鹤壁分行等31个单位为2013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新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民族宗教局、外侨办、粮食局、盘石头水库建管局、房产管理中心、供销社、市场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事管局、农机局、档案局、史志办、物资集团、气象局、银监局、烟草局、质监局、残联、盐业局、人防办、无线电管理局、邮政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浚县农场、市城投公司、农行鹤壁分行、建行鹤壁分行、鹤壁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鹤壁分行等44个单位为2013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单位。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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