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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韩壮
标题: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内容:
在办一些业务时有些单位只认房产证,原本村里的房产证是集体办理,实际情况是一年了毫无音信,2018年就要取消办理了,所以很着急,请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咨询时间:
2017-11-29 08:47:1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位于高村镇冯庄村的房屋办证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鹤政通告[2016]1号),自2016年8月19号日起,在我市城区(包括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城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局(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原登记机构停止受理相关业务(以后房管部门不在发放房产证),集体土地不属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建议根据市政府通告要求向市国土资源局咨询。
处理时间: 2017-12-04 1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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