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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蒋女士
标题: 投诉
内容:
农民进城购房办理补助窗口服务态度差解释不到位,市民两次到窗口都没有说明未成年孩子还要进行房产登记信息查询,导致办理此业务的孕妇来回折腾,不仅对办理人造成经济损失,还造成了精神和身体伤害。
咨询时间:
2016-11-18 17:29:4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蒋女士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鹤政办(2015)71号)要求,进一步引导鼓励农民进城,加快城镇化进程。
    鹤壁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资料如下:
    1、《鹤壁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表》(在购房处领取一式两份)
    2、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购房日期即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日期和备案日期必须同时在2015年9月18日-2017年9月17日期间)
    3、不动产票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开发商开具的收据或购房发票)
    4、契税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局缴纳契税所开具的税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本人本地银行卡
    8、户籍在淇县和浚县的农民还需要到当地房管局出具房屋信息查询证明。
    接到投诉后,我处对该窗口人员态度差解释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情况,现对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1、我处对该窗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写出深刻检查。 
    2、要求房管窗口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对待群众热情周到,解释问题耐心仔细。在此真诚感谢您对我窗口工作批评监督,使我们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处理时间: 2016-11-25 14: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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